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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計畫徵件】113年度「智慧晶片系統與應用課程推廣計畫徵件須知」,歡迎教師踴躍申請。

說明:

一、依據本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辦理。
二、本徵件須知旨為協助國內大學校院發展建置符合智慧晶片前瞻產業所需之教學資源及能量,且呼應業界對高階晶片系統與電路人才之需求,透過開授智慧晶片技術課程,以發展具有創意及前瞻性之教學資源及教學模式,深化學生實作能力,培育產業發展所需關鍵技術人才。
三、旨揭計畫採部分補助,相關自籌經費、經費編列、撥付及支用原則詳如所附徵件須知。
四、申請方式:免備文,請於113年5月31日前至本部計畫申請系統(https://cfp.moe.gov.tw/Login/MOELogin.aspx),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逾期未完成線上申請及計畫書電子檔上傳者,不予受理。(洽詢電話:(06)275-7575 分機62400再轉1922,智慧晶片系統整合推動聯盟中心謝羽青小姐)。
五、本徵件須知及相關附件(含計畫申請書格式)可於本部網站(首頁/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電子布告欄)或本計畫網站https://moeisoc.web2.ncku.edu.tw/ 下載。
六、徵件說明:本部訂於113年5月15日(三)下午2時舉辦徵件說明會,地點:集思臺中新烏日會議中心3樓瓦特廳(臺中高鐵樓上),說明會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w5EwPYKzpTFCUj2R9,請轉知相關系所教師參加。
 

【※】提醒您本案相關申請原則:
(一) 以系所為單位提出申請,每系所以申請1案為限,每案至多申請3門課程。
(二) 已獲本部補助之智慧晶片系統與應用人才培育計畫團隊教師得申請本計畫補助,但不得申請參與開發之模組。
(三) 已獲其他機關或單位補助之計畫項目,不得重複申請本部補助;同一計畫課程內容亦不得向本部其他單位申請補助。計畫如經查證重複接受補助者,應繳回該項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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