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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中山大學 114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南區區域基地跨校教師社群申請辦法

一、跨校教師社群申請說明: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34 () 23:59 止,寄送申請書WORDPDF(召集人務必親筆簽名)至承辦人信箱,內容不全或格式不符者恕不予受理,必要時得請申請人提供補充資料。

(二)社群組成條件:

  1. 社群需要由4()以上教師組成,成員須包含2()以上不同學校教師。
  2. 1名專任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並需包含1名曾獲核定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通過教學實務/教學實踐研究升等之教師(該名教師需為引導或指導活動進行者)
  3. 每位教師僅限參加一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區域基地計畫補助之社群,獲補助社群於執行期間內不可變更社群成員。如對其他社群活動有興趣之教師,可以非社群成員方式參與。
  4. 社群活動內容應涵括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教學研究學術論文撰寫、成果評量與分析、教學規劃與研究設計、教學實踐研究升等經驗等五大主題及其他創新教師成長規劃等,並鼓勵融入性別平等、海洋教育、本土語言、雙語教學以及AI人工智慧等重要國際趨勢及社會發展議題。
  5. 社群活動形式可採工作坊、主題講座、讀書會、教學觀摩、實務研討、等、專家諮詢等方式進行,並規劃至少4次以上活動項目,社群活動須依照申請時規劃項目執行,辦理活動之主題/講者/項目若非申請時規劃所列,須辦理社群活動新增/變更流程,經本校同意後方可辦理。
  6. 召集人應於每次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辦理相關經費核銷,並繳交活動紀錄表。

 

(三)執行期程:11441日至1141130日。

(四)補助經費:每一社群最高補助新臺幣五萬元(前一年度績優社群最高補助六萬元),補助項目限業務費,用以支應社群運作及活動需要,相關核銷項目依南區基地規定辦理(詳見南區跨校教師社群經費核銷說明)

(五)社群管考與結案

期中管考:社群須在114829()前完成兩場活動紀錄表並完成2場活動核銷,如未能如期核銷,基地學校得終止社群補助。

期末結案:社群召集人須執行時程結束後兩週內(1141212)繳交計畫結案報告,以憑辦理結案事宜。

成果分享:計畫結案後南區基地學校將辦理成果分享會,各社群召集人須出席跨校教師社群成果分享會進行成果分享。

二、本案聯絡人:國立中山大學教學發展與資源中心吳岱庭組員(TEL07-5252000#2163E-maildaiting2163@mail.nsysu.edu.tw;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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