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114年1月8日(114)公益星行字第1140001號函(附件1)辦理。
二、為獎勵教育領域中,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特辦理旨揭遴選,獎項包含「終生教育奉獻獎」及「典範教師獎」,遴選辦法如附件2。
三、本獎項可由校、院長或系(所)主任推薦,如欲經由學校推薦申請者,請於114年3月3日(星期一)下班前備妥本校各院系推薦獎項申請表(附件3)、推薦表(附件4)、佐證資料,共需一式6份,送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彙整,簽請鈞長同意推薦後,函送基金會申請。
四、電子檔請併傳送至教發中心獎項信箱(ncku-award@ctld.ncku.edu.tw),信件主旨為:114年度星雲教育獎:<院系名稱><申請人姓名>。
相關連結: 基金會網站https://www.vmhytrust.org.tw/Artcle/5